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汪洋律师支招4:如何争取孩子的抚养权

文章出处:作者:人气:发表时间:2015-04-16 09:49:04【

 

 一个破碎的家庭中受伤害最大的,莫过于这个家庭的子女。离婚家庭子女抚养问题的关键,在于怎样保护子女的健康成长权,在处理这一问题上,应该说《婚姻法》充分的体现了法律人性化的一面。《婚姻法》解决子女抚养问题的大原则是:从有利于子女未来的身心健康以及从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角度出发,同时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条件和抚养能力等具体情况进行评判。

  一、子女随父亲还是母亲生活

  1、双方协议处理

  子女随父亲生活还是随母亲生活,可以由父亲双方在离婚的时候协商决定。如果双方是协议离婚,应在离婚协议书上写明关于子女随父亲还是母亲生活。

  2、子女不足两周岁时

  如果协商不成,且如果子女不足两周岁,那么考虑到子女较小,母亲照顾更佳,法院一般判决子女随母方生活。

  3、子女在两周岁以上时

子女在两周岁以上,且夫妻双方同时争取子女抚养权时,法院会考虑双方的情况,看哪一方更有利于其成长。

  如果子女随父母中其中一方时间较长,对这一方感情较深,则孩子应随这一方生活;子女随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中一方生活时间较长,或与之感情较深,也可以作为决定子女随父方还是母方生活。法院在调解或判决的时候会考虑到这个因素,如果子女与祖父母关系较亲密,那么一般判决子女随父方生活,相反,则随母方生活。

 如果夫妻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,或者有吸毒、偷窃等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行为,那么子女自然不适于与其一起生活。

  另外,法院判决时还要考虑父母双方哪方更需要孩子。比如,夫妻其中一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已经丧失生育能力,那么法院在判决时则会优先考虑已丧失生育能力这一方。

 4、子女在十周岁以上

  在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,法律上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,其拥有一定的辨别是非的能力,所以在离婚案件中,法院则会更多的考虑子女的意见。

 依据以上法律,如果你希望子女未来随您生活,那么无论您是在协议离婚还是法院判决离婚时,都请针对实际情况与你的律师协商沟通,以最大限度的保证你能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。

 

  二、关于子女的抚养费

  1、抚养费给付方式

 离婚后,夫妻中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应向抚养子女一方支付抚养费。在实践操作中,抚养费的给付方式一般有两种:1、按月给付,2、一次性给付。

  2、抚养费数额的确定

  根据实践操作及法律规定,一般每月抚养费应占给付方月收入的20%-30%,最高一般也不超过50%。

  3、抚养费数额的变更

 这种情况一般是指原来的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子女生活的情况,比如说子女求学所需学费、生活费增长,或子女患病需要治疗费用等。这种情况下,夫妻双方一般可以协商处理,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。

  4、抚养费的给付期间

  一般情况下,抚养费的期间是从离婚之日起,到子女成年之日止。例外情况可以延长或缩短给付期限。

  三、非抚养方对子女的探望权的保障

  在以往的实践中,很多不了解法律的当事人会认为:夫妻离婚后,孩子随一方生活,就可以永远割断与另一方的关系,有些人甚至以不要抚养费为条件,提出与另一方永久断绝关系。事实上,子女与父母之间的亲缘关系,是客观存在的,不会因为离婚而受到限制。

  离婚时夫妻双方最好能就探望子女事宜达成书面协议,其中,要约定好何时何地以何种方式行使探望权,这样约定好了,一方面可以避免抚养方不配合探望,另一方面也可以避免非抚养方频繁得探望对子女成长造成不利影响。


 以上是抚养权的部分情况。敬请参考,由于每个人的情况都不一样,详细情况还请电话或者当面咨询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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